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联系 > Q&A常见文档
2021年07月13日发布的《2020年度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办公用房房源备案与资金申报指南》,我司属于外资投资公司,我司上上级公司拥有CEPA证书,请问我司是否符合特殊补贴补贴,按照特殊补贴条件申请特殊补贴呢?
发布时间:2021-08-04
阅读:2961
Q

2021年07月13日发布的《2020年度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办公用房房源备案与资金申报指南》,我司属于外资投资公司,我司上上级公司拥有CEPA证书,请问我司是否符合特殊补贴补贴,按照特殊补贴条件申请特殊补贴呢?

A

确认办公用房特殊补贴对象仅追溯母公司相关资质,其上级公司拥有CEPA证书不能作为公司申报特殊补贴对象的资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