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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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关于公会 > 规章制度
  • 2020-11-03
    阅读 297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员工的行为, 保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促进同业公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公会内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于制度适用的管理对象,公会有权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独立地进行人事管理。若员工认为公会的人事
  • 2020-11-02
    阅读 2961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同业公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 章可循,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原则、责任主体和人员配置 本会财务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实行“统一领导, 归口管理”的原则,法定代表人对本会
  • 2021-11-01
    阅读 29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会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综合部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作。 第三条 本会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方法在办公室保存。 第二章 文件资料
  • 2021-11-01
    阅读 2894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本会规范运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将可能对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而会员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会员单位或社会公布的行为
  • 2021-11-01
    阅读 2879
    为保护本会的合法利益,正确行使权力,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会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内部办事机构使用的其他专用章,皆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二、印章的使用权限 1. 使用本会公印章,应走内部审批程序取得会长或秘书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印章由秘书处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保管; 3. 本会财务章和法人章要分别保管
  • 2021-11-02
    阅读 2856
    为规范本会的诚信执业,树立本会的良好形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政部《关于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函(2013)111号)和《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内部治理。以《章程》为核心,完善内
  • 2021-11-01
    阅读 2846
    一、为加强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所有证书原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备案复检等,特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证书及资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1.所有资信文件: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年检报告等; 2.重要文件,如项目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等; 3.会员大会、理事会等会议文件及通知、权威部门发布给本单位的授权函等;
  • 2021-11-01
    阅读 28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协会治理结构,规范协会重大事项报告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重大事项通报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法律、政府规章、协会章程中规定对协会有较大影响或需要接受上级管理层、理事会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事项。 第三条 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是协会的
  • 2020-11-02
    阅读 28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以下简称“公会”)的采购行为,加强支出管理, 保证采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公会以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方式获取物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采购工作的原则是